为规范达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充分释放场地资源,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达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突出达州特色,增强《达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现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9日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欢迎公众对《达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及建议。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1786702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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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达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