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达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达州东部经开区园区法治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为充分发挥市级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动国家、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地见效,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达市财规〔2021〕1号)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通过纸质材料和PDF扫描电子文档申报,各类项目申报对应的具体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财政局申报。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财政局初审合格后,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推荐。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风险提示和指导,并同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反映。
(三)申报时间。申报主体按照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一式五份,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送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财政局盖章后统一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财政局,于2022年8月10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逾期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22年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项目审核推荐关,切实推荐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优质项目予以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严格控制推荐申报项目数量,确保推荐申报项目质量,对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
三、申报主体
在达州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达市财规〔2021〕1号)和本通知的要求,报送《达州市知识产权资助资金项目相关资料》(见附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形成报送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材料分为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提交,每个申报项目一个文件夹。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巴渠东路111号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彭洪伟17313302070、杨海13778324555
市财政局 夏先薇、向玺道 2675023、2675650
电子邮箱:496905937@qq.com
附件:1.2022年市级知识产权专利资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达州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