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434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7-15 08:42:00


 

尊敬邓涌委员:

在市政协五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达州市车辆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运营秩序的调研建议》(第434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对机动车安全性能及排放情况进行检验判定,确保机动车安全运行和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重要技术支撑机构。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达州市机动车检验机构数量和检验能力均得到了快速发展,现有机动车检验机构44家,其中小型客车检验机构17家,具有大型货车检验能力机构15家,单独摩托车检验机构12家,有效满足了全机动车检验需求,为道路交通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述及的技术存在短板、服务良莠不齐、行业内卷加剧等。针对这些问题,您提出了积极的建议,这些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规范提升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都具有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生态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都具有对机构车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相应职能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属于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许可部门,主要负责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资质许可监管,重点监管机构在人员能力条件、设备设施、场地环境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许可的要求,确保机构满足并持续保持资质许可的能力和条件。

公安交通部门:属于机动车安全检验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检验国家强制性标准。

生态环保部门:属于机动车排放检验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否严格执行排放检验国家强制性标准。

交通运输部门:属于营运车辆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机动车检验机构对营运车辆安全等级评定检验的监管。

自然资源局:属于用地规划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合理布局商业服务业、工业等用地。

三、工作建议的办理

(一)关于促进行业自律的办理情况。一是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专题会会议纪要》,明确了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达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依职权履行好对协会的管理责任。二是指导达州市机动车行业协会于2024年换届选举,积极推进行业自律,更新完善协会章程、签订公平竞争承诺等,避免低价恶性竞争,确保行业健康发展。三是正确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机动车检验行业,避免车检机构过度扩张,导致检能严重过剩,浪费社会资源。同时,积极鼓励同行业适度整合,同城合理布局检验机构,既方便群众检车,又有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关于科学打造标杆的办理情况。一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权限在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行政许可的程序有关规定,凡是申报机动车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许可申请,由省市场监管局审查受理后选派技术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等规定,对场地、设备、人员、管理体系等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由省市场监管局发资质证书,整个评审过程也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二是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改革为的是打破政府垄断,只要其技术能力条件符合法定要求的检测机构,均能平等、充分参与市场竞争,政府从“直接运营监督者角色转变,减少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冲突,有效提升检测效率与服务能力,从而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因此,政府不宜直接选定某一家机构打造标杆,但可以鼓励引导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达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的推动下,自行打造标杆,定期开展技术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三是《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的公示、预约检车、“交钥匙工程、设置电子屏幕等,目的也是推动机动车检测机构实现标准化、便民化。对于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检测机构,有关部门在组织相关专业培训时可优先作为现场教学点

(三)关于规范市场秩序的办理情况。一是按照行政许可非禁即入的原则,凡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有关规定的,均能依法取得资质许可。同时,因该项行政许可事权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州)一级没有权限予规制。同时,省市场监管局正在征求《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评审工作指南》意见建议,对检验工作场所土地使用性质、路试道路长度和宽度等有了新的要求。二是每年度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合公安交警、生态环保、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省、市、县(市、区)三级不重复检查、又实现机构全覆盖检查的要求,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立案查处的机构,同步录入国家信用监管系统,施行联合惩戒。三是公安、生态环保、交通运输部门对安全检验和排放检验建立了信息化监管系统,并对机动车检验全过程实施了可视化监管,在检验的每一个项目工位及重点设备和电脑显示屏前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监管部门在本部门建立的后台可随时调看每一个机构、每一台车的检验全过程情况,对所有视频资料必须至少保存6年。近两年,通过视频监管系统发现并立案查处的检验机构近10家。四是公安交警和生态环保部门定期通过监管系统平台对各机动车检验机构数据分析研判,发现有车检机构出现异地车比例过高、初检合格率过低、视频明显可见黑烟通过检验等检验数据异常的情况,及时进行核查通报,对违法行为及时组织查处。五是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低价竞争、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黄牛串串扰乱机动车检验秩序的行为。

(四)促进行业发展的办理情况。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能力提升培训力度,自2023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重点对检验机构的授权签字人专项培训,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向省市场监管局汇报争取,为我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单独开设一期培训班,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已实现全覆盖培训,并通过了授权签字人专题考核。二是通过聘请省级评审专家到我市开展现场培训,市市场监管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机动车法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的培训,聘请四川、重庆两地的省级评审专家授课,具有很强的实战指导性。公安、生态环保和交通运输部门也定期组织开展检验标准、技术要求等业务能力培训。三是要求检验机构加强内部的培训,把机构自身的培训教育纳入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加强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学习理解,提升企业员工的技术能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市场准入。省市场监管局已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评审指导意见,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使用性质、检测场地布局、人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体系等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我市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严把机动车检验机构市场准入关。对个别已经不能满足新的标准要求的获得资质的机构,将按照资质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发布警示。组织开展机动车检测行业现状深度调研分析,形成行业调研报告,组织发布机动车检测行业过剩投资警示,让机动车检测行业检能过剩的状况让社会各界知晓,引导社会资本谨慎进入。避免社会资本盲目投资进入该行业。

(三)信息互联。公安、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切实用好视频监管系统,加大对机动车安全和尾气排放检验的业务监管。全面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与汽车维修信息系统的联网,实现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和治理维修企业(M站)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实现了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的检验、维修、复检的闭环管理,保证了I/M制度真正有效的实施,促进行业发展。

(四)强化监督。公安部门将进一步严格审核各检验机构的上传视频和照片,严把安全检验业务监督审查关;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抽查,督促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实施检验。

(五)社会共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积极指导机动车检验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推进检验机构行业自律,积极构建“政府监督 行业自律 公众参与三位一体穿透式监管体系。

最后,特别感谢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71

 

 

 

 

 

 

承办科室联系人:计量与认证认可科  彭洪伟  17313302070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



主办单位: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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