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85号 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4-06-24 15: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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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远轩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锦旗乱象治理的建议》(第185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经营主体制作和在店堂内悬挂锦旗属于宣传和广告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监督检查。

(一)深入开展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局要求,转发《四川省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实施方案》,主要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市市场监管局面向全社会征集五个方面的不正当竞争违法线索,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发布了:维护公平竞争护航营商环境邀您参加你拍我查的公告,截止目前已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的行为立案5件,处罚没款3.7万余元。

45月,市局联合通川区、达川区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公民办医疗机构、律师事务所、广告公司等经营主体开展锦旗乱象虚假宣传整治专项行动,共检查62家次,发现问题线索3个,目前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对涉嫌违法的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二)扎实开展广告专项整治。

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摸排经营主体店堂内电子显示屏、锦旗、广告设施等,建立台账,对发现涉嫌违法广告,及时依法处置。

充分发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牵头作用,印发《整治虚假违法广告2024年工作要点》,协调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密切配合,强化联合监管、联动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扎实做好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二、下步工作

一是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锦旗乱象严格予以打击处理:个体工商户、企业利用锦旗充当自己的门面,虚假宣传、胡乱吹嘘,误导欺骗公众,构成犯罪的;针对个别虚构事实,以雷人的赠语哗众取宠、赚取流量、博人眼球利用公众的焦虑和痛点,发泄对教育、司法、执法等的不满,虚构事实,故意赠送雷人锦旗,裹挟舆论,增加矛盾,撕裂社会,引发网络舆情,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市场监管系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专项行动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力度,大力开展你拍我查活动,积极向社会征集相关线索,特别是加大对锦旗虚假宣传、违规收受锦旗等方面的违法线索排查整治力度,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三是联合公安、卫健、司法等部门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对医院、诊所、律师事务所、广告公司等制作和悬挂的锦旗开展清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制作和接受锦旗行为,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不得违规违法接受和制作虚假锦旗,对利用锦旗进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力戒形式主义,规范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接受锦旗行为,积极倡导为民为企服务意识,倡导行政执法、司法单位拒绝接收以单位、组织和个人名义赠送的锦旗,办公场所不得悬挂、陈列锦旗。鼓励市民在遇到有关单位索要锦旗时要大胆拒绝。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1

 

承办科室联系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余蕾  0818-3091175,1522807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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