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菊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稳定物价的建议》(第00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工作
(一)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达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达州市应对极端条件下的新冠肺炎疫情社会物质保障应急处置总体预案》。如遇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出现大的波动时,按程序由价格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建议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申报启动相关预案,实行价格紧急措施的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告实施价格紧急措施的具体要求和有关政策,保障市场物质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二)市商务局建立了商务系统保供稳价日调度机制和职能部门和重要企业周会商机制。一是通过工作群会商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的问题。同时实施保供市场监测预警机制,督促县市区商务部门加强市场监测预警,指派专人负责督促企业及时报送相关数据,负责对全市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进行定点采集,分析价格变化趋势,预测市场运行走势,为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调运提供数据分析。
(三)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应急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在主要节假日对全市重要民生商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价格监管方式,线上每周定点搜集、汇总、分析价格走势,线下加大对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客运站等节日热点消费领域的巡查力度,及时掌握价格的变化情况。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人民群众返乡过年的高峰期,很多行业用工成本会增加,就会造成物流运输、劳动力、原材料等成本的上涨,所以春节期间就会出现某些行业(洗车、美容美发)、某些蔬菜、食品(豌豆尖、折儿根等)短时期(大年三十、初一、初二)的价格波动,但全市的总体价格水平还是比较平稳,交易秩序也比较良好。
二、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监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春节期间重点对市场上的重要民生商品、大宗食品、节日时令食品的明码标价情况,景区、客运站、机场的票价公示、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经营主体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禁哄抬价格、虚假标价、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均当场向经营主体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馈,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落实到位。2024年春节期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数2350人/次,检查单位数1320个,签订价格提醒告诫函400份,检查餐饮 f 住宿 f 药店280家/次,检查景区20家/次,各领域现场发现问题,督查整改问题295个。
三、春节期间物资储备保供工作
(一)市商务局2023年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保供工作,对全市市场保供情况进行了摸底。保供企业的米、面、食用油等耐储商品库存原则上要保障15日以上供应量,生鲜、耐储蔬菜等商品库存要保障3日以上供应量。应急情况,督促保供企业增加库存,米、面、食用油等耐储商品库存原则上要保障30日以上供应量,生鲜、耐储蔬菜等商品库存要保障5日以上供应量。目前,全市市级重点保供企业52家。
(二)市商务局在重要节假日期间,督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大型超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加大货源组织和调运力度,增加库存数量及商品种类,确保米面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三)市商务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提升我市流通保供能力。2023年获得中央财政资金6584万元支持14个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支持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控体系等方面。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聚焦重要节日群众消费热点领域,督促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为群众营造良好节日的消费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承办科室联系人:价格监督检查科 张淯 1839831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