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66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3-06-16 14:59:15

达市 函〔20 〕 号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66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刘雨枫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疫情后持续促进小微实体经济复苏和发展的建议》(第36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个体工商户是经济活力的“微细胞”,是解决就业的最基本单位。要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就要保护最“脆弱”、最基层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经营模式最为灵活,应采取新手段、新方式解决基层市场活力问题。达州市委、市政府高度历来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研究出台《达州市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十条措施》,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多项优惠政策、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极大地改善了个体经济发展环境,对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发展取得了积极作用。

一、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延缓缴纳保险费用。行政事业单位按80%比例收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排污、卫生、检验检测等费用。各水、电、气经营企业在1个月内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水电气费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水电气费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后实行“欠费不停供、免收违约金”措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中小微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职工医保基金,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不收取滞纳金。对中小微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缓缴6个月住房公积金,缓交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优化政务服务,支持创新创业。优化注册登记流程,推动个体工商户开办事项“一网通办”。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探索住所申报承诺核验制改革,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探索实体证照与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落实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和风险分类机制,支持个体工商户延长生命周期。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取消对个体工商户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大力推动“个转企”,2022年完成“个转企”2036户,在补贴、税收、专业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探索健全政府采购机制,将个体工商户的产品、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实施数字经济优先发展战略,推动个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力度,探索个体工商户品牌申创工作。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各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限贷、抽贷、断贷。要指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一对一”开展融资服务,普惠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不得低于20%。推动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合理让利,确保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时结清拖欠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账款。加大涉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拖欠账款案件的审结力度,强化案件执行,分类提出办结执行时限,尽快完成款项支付。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审慎使用资产查封和资金冻结措施。

四、维护公平竞争,创优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为抢占市场份额恶意补贴、低价倾销等行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首违不罚”机制,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保护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对依法应当由市场经济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加大个体私营经济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托12315、12345等平台及时处理个体工商户维权诉求,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财力、物力或人力等摊派行为。

五、落实优惠政策,强化纾困解难。推进宣汉县作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系点建设,推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采集系统等经验。建议税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合作,探索出台系统的惠企政策,解决减税降费政策与金融部门融资政策契合点较少的问题。开展清理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专项行动,为个体工商户“松绑减压”。加强原材料等市场价格监测,推动公用企事业单位简化个体工商户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探索改变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模式,可以选择性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险种。探索推动增值税改革,将起征点改为免税额,将征收率由3%下调至1%。加大降费减负力度,对个体工商户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实行免费,减半收取产品检验检测费用,免费提供产品质量不合格项目诊断及技术咨询服务。

六、发放消费券,激发线下实体商业门店消费活力。2022年,我市投入3500余万元政府资金,发放37万张“吃住行游购娱”消费券,带动市场让利超2亿元,直接拉动消费1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8.18亿元,同比增长2.9%,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省3.1、3个百分点,居全省第3位。今年以来,我局出台《达州市2023年“迎新春 乐购物 促消费”活动方案》(达市服〔2023〕1号)《2023年“蜀里安逸 f 达人达礼”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达市服领办〔2023〕5号),制定并印发促消费政策,统筹省市促消费激励资金2000余万元,开展“福兔迎春 f 嗨购达城”年货大促销、名品大促销、汽车大促销、“乐享新生活 f 消费来通川”政府发放消费券等活动。截至5月中旬,组织5500余户商家开展350余场活动,发放48万张4100万元政企消费券(含企业满减券),成交金额达13.1亿元。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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