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6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3-06-12 16:13:26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6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朱彦龙代表:

在市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达州市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第46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积极加快推进本市电梯智能化建设的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8月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全市电梯物联网建设的意见》工作文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下步工作中将致力于电梯运行数据釆集、电梯轿厢内及电梯维护保养情况实时监控物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以此实现实时监控,实现电梯故障自动报警、电梯困人视频安抚、电梯困人及时救援等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实现电梯维保监管、考核等远程综合监管。

二、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的使用及管理的问题

市场监管系统自2017年以来,全面开展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电梯使用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了安全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对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将隐患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督促隐患整改到位。电梯使用单位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规范性、有效性均得到明显提升。由于电梯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市场监管系统将一如既往强化监管,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保养,提升电梯运行质量。

市住建局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严控电梯增设质量安全。强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各项技术规范,对增设条件和建设程序严格依法审查,实行动态安全监管。二是建立后期维护机制。建议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组成日常住宅电梯安全检查小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在加装电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缺位,保障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关于“进一步明确电梯产权(如销售房产时,对电梯产权比例进行确认)的问题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及《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DB51)中均对电梯使用单位确定的原则进行了详细规定。即:电梯安装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给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属于单一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的,该产权所有者为电梯使用单位;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有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经协商无法确定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其中1个所有权人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人,其他所有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电梯使用单位,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四、关于“设立电梯专项维修资金(如开发商在房产销售时应预留专项资金,用于后续电梯的运维)”的问题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而电梯属于用设施设备,电梯的维护等费用均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从住宅维修资金支出,并未单独对电梯维修列项。因此设立居民区住宅专项资金尚未在法律法规上进行明确。

五、关于“制定电梯安全评估的强制性标准,及时更新、改造相关电梯”的问题

市场监管系统先后出台了《四川省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在用电梯安全评估细则》,对电梯安全评估均做出具体的规定和指导,对电梯故障率高、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均要求使用单位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电梯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议改造或更新,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已基本完善。

六、关于“建立电梯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确保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相关人员能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的问题

为最大限度降低因发生事故而带来的赔付压力,市场监管部门已在达州市范围内大力推行电梯责任保险,逐步建立利用商业保险做好电梯事故处理工作的管理机制,提高电梯事故赔付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与保险单位联系,以最低的保险价格承担最大的保险额度,减轻了电梯使用单位保险费用压力。

七、关于“设立公共住宅电梯安全政府资金池,当电梯安全隐患因各方资金无法到位得不到解决时,依托政府资金池,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的问题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而电梯属于共用设施设备,电梯的维护等费用均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从住宅维修资金支出,并未单独对电梯维修列项。因此设立居民区住宅专项资金尚未在法律法规上进行明确。

八、关于“积极做好电梯事故应急救援”的问题

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制定和完善电梯应急预案,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电梯维保单位每半年至少针对维保不同类别(类型)电梯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电梯使用单位自救能力、维保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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