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答复函(A)

发布日期: 2015-08-14 20:41:09
  一、关于“依法对食品安全进行查处,加大打击力度是其长期的职责所在,应加强监管”的建议

  
(一)完善食品监管体系。已建立市、区县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三级执法体系,市本级负责对全市食品大要案的查处,区县负责对本区县食品案件的查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本乡镇食品案件的查处。实行分级负责,各司其职。

  (二)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015年1—6月全市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74件,涉案金额2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线索4件。2014年,市本级共立案83件,处罚没款100万元,执行罚没款76.3万元。其中,食品生产单位16件,罚款22.6万元;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7件,罚款19.72万元;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43件,罚款15.49万元;药品(含医疗器械)23件,罚没款2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线索7件,公安立案侦查2件,其中,达州市川虎食品有限公司涉嫌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案,逮捕犯罪嫌疑人2人;开江县新宁镇白马村卫生室销售假药、假冒食品案,逮捕犯罪嫌疑人8人。

  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公益广告牌,宣传查处的食品事件,公布食品举报电话,奖励举报人”的建议

  (一)设立公益广告牌。在城区50个公交站台和阅报栏设立公益广告牌,发布食品药品公益宣传广告,发布食品安全知识。

  (二)公布食品举报电话。在网站、报纸、电视和专栏公布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电话,2014年通过12331接到咨询和食品违法案件线索333件,立案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共计53件,共计罚没款26.95万元。

  (三)建立奖励举报人制度。已着手制订《达州市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暂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实,属于奖励范围者给与最低不低于200元,最高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的奖励。

  三、关于“电视、广播、报纸设定期栏目,报道宣传食品查处新闻”的建议

  2015年,我局与达州日报社已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双方联合在《达州日报》开设“食药监管”工作动态宣传专栏,宣传达州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开展监管执法的工作动态,宣传相关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曝光食品药品典型违法案件;在《达州晚报》上开设“食药实说”科普宣传专栏,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曝光食品药品典型违法案件,发布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根据需要适时发布有关工作动态。全年总共将在《达州日报》投放2个整版,《达州晚报》投放4个整版的版面进行宣传。我局还将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播放”、开辟食品安全知识电视专题节目、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

  四、关于“对农贸市定点摊位设准入的条件,挂牌经营,定期抽查,一经发现经销假劣食品,则取缔牌照。如诚信经商,可授予绿色食品经销点的荣誉牌”的建议

  (一)建立食品报告(证明)公示制度。一是在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在醒目的位置设立食品检测报告(证明)公示栏,公示蔬菜、水果、肉类的农残、检疫、公示、召回、抽检等信息,如达州市塔沱批发市场、北郊批发市场设立电子显示公示栏。二是在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的肉类销售处设立粘贴肉类检验检测报告牌(公示牌),有肉类检验检测报告才能销售。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抓住市场开办者作为监管好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关键环节,明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作为市场销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三)建立准入制度。进入流通环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和检验检测等准入制度。质量合格的食品才能入市销售。

  (四)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达州市已启动在全市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2015年各区、县和乡镇要培育1家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店。

  五、关于“设食品运输、批发、销售市场,严格进货渠道关,并对每车货物进行抽查,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大类食品要重点监管,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的建议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入市经营食品严格许可,把住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

  (二)加强索票索证。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都要建立进销货台账,肉类销售摊点必须设置肉类检验检测报告牌(公示牌),有肉类检验检测报告才能销售。

  (三)加大对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的抽检次数。2015年1-6月全市抽检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950批次,合格884批次。

  (四)规范管理食品运输车。制定《食品送货车管理办法》,摸清食品供货商和食品送货车底数,详细掌握食品供货商所使用食品送货车车型、数量等基本情况。实现食品送货车监管信息与食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真正发挥食品源头可溯功能。监督指导食品经营单位认真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及时向食品送货车索要食品进货票据,要按供货商分类对进货票据进行装订,作为食品进货台账进行保存。

  六、关于“增加食品监管的人员配制,加大设备、技术投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检测食品成份,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

  (一)编制人员情况。全市本系统共设编制891名(其中行政318名;事业532名,工勤控制数41名),实际到位652人,空缺239名,空缺事业编制占80%以上。全市本系统实有670人(其中编外人员18人),35岁以下占30%,35岁至50岁占59%,50岁以上占11%;中专及高中学历占8%,大专占39%,本科占51%,硕士以上占2%;法律专业占25%,医药相关专业占28%,其他专业占47%。

  (二)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一是市级重大民生工程的“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综合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4年底开建,可望于2016年底完成,建成后的食品检测实验室面积达到13000平方米,农产品检测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将彻底改变目前实验室状况。二是我市已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了市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食品检验资源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合并,整合后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人员62人,其中工程师以上人员30人,专职于食品检验35人,基本具备对辖区内食品开展质量检验的能力。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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