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出台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的建议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第4号)明确了餐饮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否则,将受到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达州绿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启动了餐厨垃圾管理体系,建立了一支餐厨垃圾收运队伍,实现了“统一运输车辆”、“统一运输标志”、“统一专业人员”、“统一集中处置”。
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督促餐饮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落实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地沟油”再次回到餐桌。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达州统一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明确餐饮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完整的管理体系。
二、关于“建设或引进专门处理企业”的建议
市政府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工作,反复论证、研讨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事项,目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投资促进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正在与2家公司洽谈。
我市现有的一家餐厨垃圾处理厂——达州绿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正在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启动第二期升级改造工程。
三、关于“集中收集处理”的建议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84号)明确规定,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受纳管理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国能科技〔2014〕511号)要求,我局协助相关部门积极争取,达州成为国家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这将有力推动达州全面实现餐厨垃圾处理产业化,从根本上解决“泔水猪”、“地沟油”,实现餐厨垃圾处理产业化,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