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川区辖区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意见的通知》(达市府办〔2015〕34号)精神,现将通川区辖区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公告如下:
从2015年7月20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开办的学校、市级机关(单位)食堂、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以及未评定星级的大型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由市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部分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通川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监管的单位除外)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包括实行备案管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外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2015年7月20日前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变更和到期换证按上述权限和相关规定办理。
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31。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2号,电话:0818-2180035。通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窗口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珠市街55号,电话:0818-2124192。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