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成人用品店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确保成人用品店的药械质量安全,规范“计生药械”市场,整治成人用品店经营“计生药械”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计生药械”是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避孕套等医疗器械。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依法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计生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计生药械质量安全,促进净化社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整治内容及重点
(一)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计生药品的行为;
(二)查处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除国家规定不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外的医疗器械的行为;
(三)查处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
(四)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
(五)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械的行为;
(六)查处计生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七)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八)查处计生药械无购进票据、无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对象及区域
各县(市、区)城区、乡镇街道成人用品店和性保健品商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负责达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主城规划区的成人用品店和性保健品商店。
四、整治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1年3月上旬开始,至4月底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集中宣传和执法检查等形式,积极深入地宣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把专项整治与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相结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劣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的案件要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与工商、新闻媒体联合行动重点对政府机关、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周边的整治力度。对不合理布局的成人用品店和性保健品商店建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务必在4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做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稽查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