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 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办):
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饮食用药安全,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节假日是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消费高峰,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近期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各项保障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突出监管重点,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
(一)食品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要加大对餐饮业、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与全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重点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大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承接年夜饭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群体宴席的专项检查力度,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科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重点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批发企业、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二)药品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稽查专员办牵头协调药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督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生产企业和药械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常用药械、滋补保健类药品、特殊药品和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的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的药械监管,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安全。
三、强化应急管理,落实值班巡查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和市场巡查,确保群众举报投诉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时能得到及时处理。市局办公室要落实好值班人员和车辆,明确带班领导,保证通讯畅通。食品安全监管科和稽查专员办要牵头安排好食品药品市场巡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