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达州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 整治方案》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1〕109号)和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圆满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抢机遇,顺形势,抓好监管能力建设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积极顺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形势,以认真贯彻执行《达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步骤和目标为契机,全力以赴,把餐饮食品专项整治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实际效果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赢得监管服务队象的认可,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主动向党委、政府勤请示、勤报告,争取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人、财、物的支持,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建设、编制设置、人员队伍、执法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得到明显加强,切实解决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的难题。
二、依法规,重程序,运用好《食品安全法》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科(室、队、所)要运用好政策法律武器,严格按照《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国食药监食〔2010〕47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通知》(川办发〔2011〕49号)要求,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索证索票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操作规范。要依法规,重程序,讲事实,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三、强措施,重实效,做好“四个结合”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科(室、队、所)要深化对专项整治的认识,吃透精神,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做到“四个结合”。要把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既要注重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抓典型,造声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上万家,面宽量大,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抓好点面结合,市县联动,抓典型、办大案,着重抓一起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明纪律,强保障,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领导,为专项整治提供保障,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
(一)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把餐饮食品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抽调精干力量,确保一线执法人员不缺位、不越位。局长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抓,不仅要听汇报,还要直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不仅要开会部署,还要靠前指挥,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二)严明纪律,提供纪律保障。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科(室、队、所)要密切配合,切实担负起责任,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相关部门、每个地区、每个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者。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中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要依纪依规严格问责,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食品药品检验所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严肃纪律,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杜绝人情报告、虚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