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1-12-23 00:20:23
  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国新农村建设文化艺术展演在我市成功举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桑茂明

      副组长:钟荣光、黎小明、郑  崇、邓凤宣

      成  员:秦孝魁、唐  灼、何孝义、刘  梅、吴  刚、

              苏  伟、陈乃华、王  龙

      为把责任落到实处,钟荣光同志负责督促指导达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黎小明同志负责督促指导通川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郑崇同志负责督促指导大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邓凤宣同志负责督促指导宣汉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余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市局各分管领导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保障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顺利展演。

      二、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力,上下联动,全面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行动。

      三、工作内容

      (一)检查对象

      管辖范围内的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单位。重点为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单位、旅游景区(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演出场所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接待演职人员住宿的宾馆餐饮服务单位。

      (二)检查内容

      1.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2.环境卫生及库房管理。检查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库房管理是否规范,食品、食品原料与非食品是否分开存放,有无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4.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对感官异常的食用油开展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餐饮服务提供者购进、自制和使用不合格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用油进货渠道和使用管理工作。

      5.清洗消毒。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6.加工管理制度。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7.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备案、公示,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特别是亚硝酸盐等危险性高的食品添加剂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

      8.国家九部局《公告》及国家食品药品印制的宣传品张贴情况,是否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火锅店、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是否明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并向辖区餐饮监管部门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食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要针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方案,并于2011年11月11日12点前电子文档报送市局食品科。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要带队深入基层,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指导,认真组织,集中力量,高质量地完成辖区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二)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召开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单位负责人会议,强化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求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措施。

      (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居(村)委会公示栏等多种贴近群众的形式,公布辖区内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及监督检查结果,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饮食品安全知识,向经营者及社会宣传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等。

      (四)各县(市、区)对消费者举报的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要迅速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对新闻媒体报道等社会关注的“问题食品”,要做到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五、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级组织,落实到每个人,落实到最基层,落实到第一线。

      六、报送材料要求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信息报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材料的报送,及时报送本辖区开展新农村文艺展演期间的餐饮监管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统计上报有关数据,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本次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总结经验,并于11月25日前书面或电子文档呈报市局食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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