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主城区餐饮店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1-12-23 00:17:06
  达州市主城区餐饮店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命名大会精神和省委刘奇葆书记来达州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根据《达州市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2011〕2号)要求,结合我市餐饮服务店铺环境卫生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备,卫生基本达标”的要求, 通过为期2个多月的餐饮店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突击行动,在9月底前,彻底解决小餐饮店“脏、乱、差”问题,切实加强帮扶指导和规范管理,有效遏止无证经营行为,提升餐饮服务业整体卫生水平。

  二、工作期限

  2011 年7月25日至2011 年9月30 日。

  三、工作重点

  重点区域:火车站及其周边、国际新城、金兰路、三圣宫、二马路、马蹄街、红旗路、烟巷子、建华巷、滨河路南门口段。

  重点对象:小餐饮店铺、大排档店铺。

  重点内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违规经营、占道经营、无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无培训合格证从事餐饮服务行为、店内环境卫生不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

  (二)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分别抽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并邀请达州日报社、达州电视台等媒体组成联合执法组,专项整治餐饮店铺占道经营、污染公共场地卫生、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加大对餐饮店铺环境卫生规范的整治力度。

  (三)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投诉举报点、举报意见簿,公布举报电话(2398515、2288002),对群众投诉的情况认真进行登记并予以妥善解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1日——8月15日),宣传发动阶段。一是通过召开片区会议,宣传法律、法规和规定,提升认识,发动餐饮店铺业主加强店内外环境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卫生管理,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二是通过发布《公告》,宣传法律、政策、规定,强化餐饮店铺自律意识,动员餐饮店铺业主自觉纠正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无培训合格证及环境卫生不符合餐饮服务规范的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8月16日——9月15日),集中整治,规范整改。对基础条件较好的餐饮店铺,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引导,促使其强化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健康管理,努力打造成环境卫生管理示范店。对基础条件较差的餐饮店铺,通过部门指导规范,改进布局,增添餐具消毒和保洁设施,完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建立管理制度,使其达到标准。对基本条件很差的餐饮店铺,要采取停业整顿,对业主开展教育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环境卫生意识,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取缔。

  第三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广泛开展“回头看”行动,全面清理集中整治工作的盲点、漏点,对集中整治阶段的所有店铺开展抽验复查,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和完善餐饮店长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餐饮店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把握原则,统一要求。要按照《达州市餐饮店铺环境卫生基本要求》(附件2),把握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规范。对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的要加强指导,大力帮扶,现场提出整改方法和时限并督促整改,帮助其及时纠正和制止不卫生及非法行为;对限期整改行动迟缓,拒不整改的“钉子户”甚至阻碍专项整治工作的餐饮店铺坚决依法处理,加大曝光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达县、通川区要按照职责划分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实施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城市管理部门和媒体沟通、联系,参与联合执法的各部门(单位)均明确具体联络领导、联络科室、联络人,密切配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争取明确专人参与专题跟踪,开辟专栏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检查,文明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违规违法人员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到严格检查、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发生。对检查中出现的各类暴力抗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司法机关,坚决依法打击。同时,检查中要杜绝随意性,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人员、车辆、后勤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附件1

  

  达州市主城区餐饮店铺环境卫生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桑茂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郑  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成  员:秦孝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万江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食品药品稽

                  查专员办负责人)

     杨幼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科长(主持办公室

                  工作)

          陈小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附件2

  达州市主城区餐饮店铺环境卫生基本要求

  

  1.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经营。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并上墙公示;从业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食品处理区、食品加工区、食品储存区应设在室内,并有明显标示。

  4.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活动等。

  5.店内用具、物品有序摆放,食品、饮品与其它物品分开放置,隔墙离地,货柜货架清洁无尘。

  6.每个餐桌下设置固定垃圾容器,外观清洁,随时提醒顾客不要随地扔纸屑、烟头、垃圾。

  7.随时清除店内地面、桌面的垃圾和污物、纸屑,不向街面和店堂周围乱扔乱放垃圾、倾倒污水污物,保持清洁卫生。8.垃圾桶、潲水桶等餐厨垃圾要及时清运,保持干净。


主办单位: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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