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1-12-23 00:03:57
  关于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11〕59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纠建并举、重在建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上下兼顾、重在机关”的工作方针,加强机关效能、依法行政和干部作风建设,为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达州,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工作原则:一是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确立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软环境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抓住影响和制约食品医药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根治痼疾,重点突破,带动全面,优化整体环境。三是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从严厉整治现实问题入手,通过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纠建并举,完善制度,研究和解决从源头上治理软环境的体制、机制和措施。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这次软环境建设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畅通政令渠道。重点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顾大局、各行其是,政令不畅等问题。二是转变作风。重点整治机关“庸、懒、散”,办事拖拉、不文明执法、滥用执法权、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三是规范执法行为。重点整治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不文明执法、滥用执法权、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四是遏制违纪行为。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办班、乱检查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问题。五是加强诚信建设。重点整治不讲诚信、道德失范、坑蒙拐骗、损毁投资形象等问题。六是整顿经济秩序。重点整治行业协会行为失范和与行政机关假脱钩、存在利益格局等问题。七是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软环境建设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渠道不畅通、监督措施不落实、查处问题和责任追究偏宽偏软等问题。八是优化政务环境。重点整治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流于形式、搞体外循环、政务公开通明度较差、服务承诺信用度较低等问题。

  搞好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政务服务专项治理。主要针对“两集中、两到位”流于形式等整治规范;二是开展药业协会专项治理;三是开展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四是开展机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专项治理。

  通过专项整治,解决机关在食品医药经济发展软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机关作风有明显改善,使外来食品医药客商对投资环境的评价有明显改观,使企业和广大群众对软环境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三、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时间从9月15日开始,到2012年3月10日结束。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9月16日—9月25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委、市政府领导在集中整治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增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增强经济发展软环境信心和决心,增强全体职工参与集中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职工动员大会,真正使此项活动深入人心。

  (二) 查找整改阶段(9月26日—2011年1月5日)。一查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中是否采取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便民措施,是否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的“一站式”运行模式,重点对办事环节、办理事项等进行清查。二查药业协会是否规范管理,如协会是否与机关脱钩、机关公务员担任协会理事及以上职务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等;三查全局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杜绝乱“伸手”现象;三查是否存在到企业、到基层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越位检查等情况,纠正扰乱社会生产经营秩序的乱检查行为;四查是否有漠视群众、态度蛮横、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行为;五查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肠梗阻”行为。六查是否有执法不公、违规执法的行为,有没有“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七查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不在状态的问题,特别是影响执行力,使单位政风行风测评处于落后状态的问题。对这七个方面问题的清理整治要毫不手软、坚决纠正。

  针对查找出来的各种问题,各科室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推行阳光政务,切实加强对收费和罚款的监督、制约。要规范检查行为、减少检查频率,最大限度地避免对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干扰。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看群众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软环境建设情况是否满意。要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抓好整改措施的制定,在刹风整纪的基础上,2011年12月底前集中时间进行整改, 并将查找问题的情况和整改方案、整改情况及时报局治软办。

  (三)巩固提高,有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12年1月6日—2012年3月10日)。一是建立完善高效办事的机关工作机制。深入推行首办负责制、文明办公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政风建设。

  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实行“公开审批”、“阳光审批”。今年10月底前,要将本单位政务服务项目、办事指南上墙公布,载明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服务承诺。要将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资料在《市局网站》公开,所有通过审批企业的名称法人、经营范围、以及审批责任人等在《市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创新《市局网站》页面设置,增设“我要投诉”、“案件审理”、“曝光台”等栏目,努力扩大社会参与面。二是实行亮牌服务。采取佩戴工作证和定制岗位坐牌等方式,亮明职工姓名、职务,方便群众咨询和事务办理。

  三是建立和完善限时办结制。各科室在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有关事项时,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时限,属本机关权限范围内办理的事项,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是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收费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单位、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健全行政事业收费登记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规定的收费范围、标准进行收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省财政“收支两条线”执行,非税收入收缴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

  五是进一步落实和创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从有利于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真正用好用活用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今年12月底前,各业务科室要结合我局招商引资任务对现有招商引资政策进行梳理,凡是与上级有关政策相违背的,要坚决进行清理;对该落实,而没有到位的,要采取切实措施,限期落实。

  六是建立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要为重大项目投资的投资者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对“绿色通道”项目要优先办事、特事特办、跟踪服务、专人负责。

  七是建立和完善软环境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依法保障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危害外来企业、投资者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坚决查处执法人员借故刁难、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制定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并形成日常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直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监察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药监系统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二)畅通诉求渠道。各科室要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提高公众知晓度。及时受理涉软投诉事件,加大对投诉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督查力度。

  (三)强化责任追究和考核。在责任追求方面,要用铁的手腕和铁的纪律对涉软责任人和涉软案件进行严管、严查、严处。要最大限度地通过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明查暗访、监察员监督等有效渠道,让各种涉软行为和涉软苗头尽快曝光,及时得到查处。要综合运用组织、纪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对各种涉软案件的惩处力度,对顶风作案者,要实行科级干部“一次告诫、二次通报、三次上报免职”、具体工作人员“一次扣奖、二次待岗、三次辞退”的严惩措施。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人员责任自负”的责任追究机制,视情况、视情节给予涉软人员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停职待岗、建议上级降职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和扣发年度目标管理奖金等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考核方面,推行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全面开展述职、述廉、述软环境“三述”制度,强化跟踪考核。对在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个人,评先选优、提职晋级优先考虑。

  (四)狠抓典型教育。梳理、培养先进典型。我局治软办要抓好典型建设,特别是在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典型。同时,也要严肃查处破坏软环境建设的反面典型案件,特别是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案件;不公正执法、越权执法、野蛮执法、徇私枉法案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各种“中梗阻”和吃拿卡要案件。通过集中整治,努力把我局建成“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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