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扩大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信用约束在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创造良好市场秩序的作用,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办〔2019〕9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