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管局、食安办,经开区社事局,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年集中攻坚行动(2017—2019年)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7〕11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市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工作要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科普宣传栏、新闻媒体、“两微”等为依托,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12331维权”、法律“七进”、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面向城乡居民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让公众学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政策法规知识,掌握正确选用食品药品及常用识假辨假方法,促进公众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消费观念,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现就我市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科普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和更为浩大的声势,通过展板、板报、横幅、讲座、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切实做好2018年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科普宣传工作。
二、各县(市、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打造特色街道社区,营造声势浩大的“食美药安”社会氛围,真正让广大市民感受到食品药品安全就在身边。要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切实解决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饮食用药的误区,增强公众对虚假违法宣传销售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通川区、达川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开区社事局要主动承担起主城区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科普宣传工作,主城区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应积极配合承办市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科普宣传讲座,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做好协调工作,提供讲座场地,召集人员,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大讲堂。
四、各级食安办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市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对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的个人执纪问责。
五、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社事局每季度至少向市局科宣科报送一件以上科普宣传作品。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达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