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
您在政协达州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超市熟食品卫生监督的建议》第434号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非常有价值。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除超市有经营熟食品的行为外,部分农贸市场也有经营熟食品的现象,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达州市超市及农贸市场基本情况
达州市现有超市200多家,其中大型综合超市101家(经营面积在500㎡以上)。农贸市场167家,其中县级以上农贸市场36家,大型农贸市场4家(分别是:渠县人民市场、四川金利多农产品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北郊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好一新农副综合批发市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建立入场审核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超市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超市和农贸市场)必须“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做到市场有准入,产品可追溯,形成良好监管机制,从而首先确保了超市农贸市场熟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
(二)严格建立食品报告(证明)公示制度。一是在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的醒目位置设立食品检测报告(证明)公示栏,公示熟食制品、蔬菜、水果、肉类的农残、检疫、公示、召回、抽检等信息,如“好一新农副综合批发市场”、“北郊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设立电子显示公示栏。二是在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的肉类销售处设立粘贴肉类检验检测报告牌(公示牌),制作熟食制品的肉类原材料必须有肉类检验检测报告才能销售。
(三)严格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检查责任,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的行为。一是加强卫生防护措施。超市和农贸市场生、熟食销售严格实行分区,生熟食菜板严格分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检,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并做到定期消毒。二是严格按照要求贮存食品。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贮存散装熟食品,必须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是加大查处打击力度。食药监管部门不定期开展市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销售食品及时查处,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督促经营者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2017年全市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各类市场共出动检查人员10364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345台次;查办案件立案382件,结案368件,涉案金额12.36万元,罚款金额465.35万元。2018年1-5月,食品流通环节共立案181件,结案154件,一般程序结案278件,当场处罚31件,罚款金额493.05万元,有力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四)严格农产品抽检监测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测工作,对进入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实行随机抽检和定期抽检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2017年我市共完成食品安全抽检4821批次,其中完成了省、市级民生工程任务2741批次和省局下达的食用农产品2080批次的目标任务,省、市级民生工程总体合格率94.6%,食用农产品合格率99.71%(不合格6批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以“五级联创”工作为契机,抓好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乡的创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守信超市”建设,大力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2018年4月,达州市食药监管局正式启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目前正按照《达州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处于创建开展中。2018年9月底,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开展验收时,市食药局将组织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农委、检验机构、行业组织等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开展验收评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知晓率和满意度调查,对符合条件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予以授牌。对通过验收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复核,对不能保持授牌标准以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放心肉菜示范城市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示摘牌超市和原因。
(二)认真开展肉制品和蔬菜制品专项检查。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肉制品和蔬菜制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办〔2018〕248号)要求为契机,根据今年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结果,以问题为导向,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等流通环节肉制品和蔬菜制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行为,确保肉制品和蔬菜制品质量安全,确保超市生产销售的熟食品安全可靠。
(三)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将农村超市和农贸市场农产品安全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认真查找和梳理辖区农村食品的共性隐患和“潜规则”问题,以农产品市场配送为重点,将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从终端销售延伸到源头批发,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利用食品安全科普大讲堂进超市、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通过集中培训、以案说法、送法上门等方式,加大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力度,使食品经营者了解并自觉遵守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召回和退市不合格食品等制度,明确相关法律责任,提高超市经营者自律意识;使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大力宣传举报食品违法行为有奖,做到群管群防,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食品流通监管科 颜维军 联系电话:1388285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