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2.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监测工作。
4.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5.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6.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7.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8.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9.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依法行政不断强化。作为监管执法部门,我们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以自身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带动全系统法治观念的提升,从过去更多依靠政策向更加依靠法律转变,从过去主要依靠经验向更加依靠制度转变。与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达州市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活动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填补了“两法衔接”中机制不健全的空白。牵头起草了即将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关于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和更为浩大的声势,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正在加快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达州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办法》、《2017年达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文件。
2.监管责任压紧压实。认真落实食药监管“党政同责”、 “属地责任”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总体责任,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相关部门协管责任,推动落实社会共建共治责任,有效构建起“五位一体”的责任体系,推动“四有两责”落到实处。市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三大底线”之一,列为了民生实事,纳入了绩效考核,并实行了“一票否决”制,每半年对各县、市、区和食安委成员单位进行一次考核通报,严格执行末位约谈警告、绩效挂钩兑现问责机制,监管责任层层压实。
3.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取得了414项参数检验资质认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主体完工并通过验收,正在进行内外装饰,总面积达1.6万平方米,检验检测能力居川东北前列。大竹县2016年示范创建在全省首批的31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三,评估得分96分;全市3056家餐饮单位完成了“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市90%的学校食堂达到B级以上量化分级;全市80%食品企业确定了监管等级,50%食品企业实施风险分级和网格化监管工作;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1050家城镇药店实行了电子监管,8家药品生产企业中7家企业已通过GMP认证。药品批发企业GSP跟踪检查率达100%。
4.专项整治成效显著。2016年成功查处了一批全省全市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如:达川区牛血旺加工坊、通川区复兴镇鑫源食品厂内猪血加工坊非法加工生产“毒血旺”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开江县山参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一连锁店引发的涉及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达1100余万元的特大制售假药案,被列为“四川省挂牌督办案件”。
5.政风行风明显改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清理规范机关各项规章制度55项,废止10项、重新修订22项、新增11项,重点完善和加强了稽查执法、行政许可、办文办会、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物资采购、请销假等制度。重点整治不履职、乱履职,吃拿卡要行为和庸、懒、散现象。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45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6.59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1%。
2016年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97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25万元,占37.57%;项目支出1,231.97万元,占62.4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410.5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243.70万元、下降46.2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63.8万元、增长40.0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0.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49.35万元,下降49.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0.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0万元,占3.82%;医疗卫生支出1,746.16万元,占93.37%;住房保障支出52.45万元,占2.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5.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9.2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78.06万元,完成预算95.6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结转结余。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3.03万元、完成预算90.17%,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购置办公设备项目批准结转。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 2016年决算数为48.07万元、完成预算99.88%,主要原因是食品专项整治综合监管项目批准结转。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37.78万元,完成预算42.57%,主要原因是中央补助地方食品安全监(检)测经费项目批准结转974.00万元、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项目批准结转124.06万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项目批准结转36.98万元、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项目批准结转32.60万元。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5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1.20万元,完成预算95.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批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综合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批准结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1.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68万元,完成预算5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8万元,完成预算8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0.0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批复,严禁超预算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36万元,增长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2万元,增长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4万元,下降55.2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2015年增长原因为2015年单位车辆保险由财政通过政府采购统一支付,2016年单位车辆保险财政未实行政府采购统一支付;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15年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相关接待规定,压缩了接待规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8万元,占9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占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小轿车2辆、越野车3辆、多用途乘用车1辆、药品检测车1辆、轻型客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及执法办案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93人,共计支出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迎接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开支0.31万元,食安办及同级部门考核工作接待开支0.22万元,下级部门汇报工作接待开支0.0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6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12万元,比2015年增加30.3万元,增长51.5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7.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购置快检设备和执法装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单位账户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