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监测工作。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根据省局、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工作制度、机制和程序,继续强化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监管工作的目标绩效考核,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督促落实、重大治理行动的开展、监管漏洞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等方面,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委、食安办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基层监管体系。以实现监管重心下移为目标,大力开展基层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县以下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建设,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职责,明确专职岗位、专职人员,充分发挥其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乡厨队伍培训,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网格化”无缝监管,及时将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高压打击违法行为。按照省局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以农村、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农村坝坝宴为重点场所,以白酒、泡菜、茶叶、竹笋、豆瓣、麦冬、川芎等川产特色食品、道地药材为重点品种,结合达州市实际,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配制酒、小作坊酒“两超一非”专项治理和以桶装水为重点的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化妆品、特殊药品监管,开展化妆品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和治理认证回潮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庆特色食品和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行管衔接和行刑衔接机制,健全部门办案协作机制,坚持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和涉嫌即送,依法从严惩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四是着力防范安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健全风险预警专家队伍,组织召开全市风险研判工作会议,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依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第三方承检机构,加强对食品药品抽样检测,规范抽检信息公开、结果综合运用机制。强化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违法广告监测,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市、县两级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大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五是严格规范审批行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行政许可法规,制定出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规范》、《检查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建立专业的行政许可检查员队伍,建立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和流程。六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市两级落实主体责任现场会的要求,督导企业主动落实质量安全管理、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食品召回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企业培训教育等主体责任,大力实施质量安全授权人、质量安全保险、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快推进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建立全过程信息记录,基本实现可追溯,鼓励企业探索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七是强化能力建设,夯实监管基础。加快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农产品综合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在完成主体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技术投入和装备配备,争取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加快县(市、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尽早形成布局合理的检验检测网络,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配备快检设备或建立快速检测室,鼓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检验检测。八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的文件精神,抓好思想理论教育和专题培训工作,重点开展领导干部、新进人员、一线执法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食品药品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现有在职职工47名,退休职工31名,临时工7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633.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7.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25.6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33.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2.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70万元,项目支出2146.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6.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完成GSP、GMP认证检查、基本药物监管、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及风险监测、餐饮监管及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食品流通企业监管、食品药品执法监督、保健品化妆品执法监督、餐饮执法监督、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职工培训、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办公及执法装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37.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 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