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5-04-30 02:03:59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监测工作。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根据省局、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巡查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农村家宴、重点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白酒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做到对每户企业全年巡查不少于2次。二是做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加强对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的认证换证现场核查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品、基本药物、疫苗、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基本做到对每户企业全年巡查不少于2次。三是做好科普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媒体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水平。四是做好食品药品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至少开展1次应急处置演练。五是做好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六是做好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完成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认证换证工作。七是做好系统能力建设工作,重点完成信息化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职工能力素质培训等工作。八是做好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基层监管站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各级政府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经费投入。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现有在职职工48名,退休职工31名,临时工7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15.70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5.7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15.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3.1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90万元,专项支出206.3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8.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完成GSP、GMP认证检查、基本药物监管、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及风险监测、餐饮监管及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食品流通企业监管、食品药品执法监督、保健品化妆品执法监督、餐饮执法监督、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职工培训、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办公设施设备、执法设施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0.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

  (一)2015年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 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2015年预算公开附表


2015年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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