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动态>市监动态
以案为鉴,达州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时间:2026-02-13 16:56:51 来源:执法协调科
【字体:
打印


为纵深推进“春雷行动2026”,紧扣“守底线、护民生、促消费”主题,针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现聚焦社会高度关切的涉老产品“会销”乱象,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期警示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帮助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一、万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万源市松泰源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2025年7月9日,万源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万源市富硒美食城有商户通过组织讲座向老年人虚假宣传并销售所谓“包治百病”的“药酒”。经查,当事人通过举办讲座、发放礼品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其从互联网上购进的藏秘虫草酒,宣称“喝了这个酒后可以改善睡眠、强化体能,身体上任何地方不舒服都可以喝这个酒”等内容,并请人(托)现场分享食用后的感受。上述宣传内容均为当事人从网上搜索下载和通过同行分享获取,其真实性无法验证,且无法提供相应的科学依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对普通食品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万源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开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开江县怡君健康咨询部虚假宣传案

2025年4月2日,开江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当事人通过会销形式老年人虚假宣传并销售产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正以会销模式向老年人宣传“高电位治疗机”(类型:第三类医疗器械,适用范围:在医疗机构中使用,用于神经衰弱、失眠症、便秘、慢性疲劳综合症的治疗和高血压、糖尿病的辅助治疗)。经查,当事人通过现场讲解、播放视频等方式,对该治疗机作出脑卒中康复、减轻疼痛、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及癌症、提高免疫力、延缓衰老等超出其医疗器械核准适用范围的疗效宣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对医疗器械作虚假功效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开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宣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宣汉瑞养健康管理中心店虚假宣传案

2025年7月2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通过投影仪向参会人员播放自行制作的PPT演示文稿,其中含“眼睛上的病、甲状腺上的病、子宫卵巢上的病、尿频尿急的病,吃了孢子油、孢子粉能好……病就没了;心慌、胸闷、气短、心绞痛吃孢子油孢子粉后能好,很多老人家把降压、降糖、心绞痛的药都停了”等宣传内容,用于推介店内销售的极瑞灵芝孢子油软胶囊和极瑞破壁灵芝孢子粉两款保健食品。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科研结论、验证报告等佐证材料,且两款产品包装标识上均未提及PPT所宣称的相关功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对保健食品作虚假功效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宣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渠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渠县丰乐镇藏无双食品经营门市部虚假宣传案

2026年1月4日,渠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当事人涉嫌宣传酒类产品具有治疗功效,误导中老年消费者。1月5日,市县两级执法人员联合赶赴该经营场所,现场发现当事人正组织老年人听课,现场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口述讲解等形式,宣称其销售的藏无双酒含有人参、茯苓、天麻等39种中药材,具有“补体虚、养五脏”等医作用,还提及“藏医”“藏药”“炮制”等医药术语,误导消费者认为该酒可治疗腰痛、糖尿病等疾病涉案藏无双酒为普通配制酒,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任何药品或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对普通食品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渠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此郑重提醒:会销骗局往往披着“包治百病”的外衣,利用消费者对“健康”的渴望,精心编织消费陷阱。请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朋友们,务必增强防范意识,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各类会销活动,时刻保持理性,做到不轻信、不冲动、不盲从。在作出购买决定前,请多方核实产品与商家资质,留存好宣传材料、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会销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通过其他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