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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药店经营风险提示
时间:2025-09-12 15:09:30 来源:消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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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多地药店因药品名称与票据不符、说明书与标签缺失、储存运输条件不符等问题频遭“打假”。在此,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如下经营风险提示,请广大药店经营者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一、常见风险点

一是药品名称与票据不符。风险点:商品名称、批号、规格必须与票据完全一致。重点领域:酸枣仁、川贝母等药材易混淆品种。

二是说明书与标签缺失。风险点:医疗器械、药品说明书及标签必须合规,禁止私自拆封或缺失关键信息。重点领域:温度计、小规格药品等。

三是药食同源产品错售。风险点:药食同源产品需明确分类,销售时注明属性,避免混淆宣传。重点领域:阿胶、燕窝、黄芪、当归、西洋参等。

四是特殊药品销售违规。风险点:特殊药品必须严格登记,处方留存备查。重点领域:抗生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激素类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

五是保健品虚假宣传。风险点:保健品严禁宣称疗效,广告用语需严格遵守《广告法》,店员销售用语杜绝夸大、诱导性表述。重点领域:保健品宣传物料、店员销售用语。

六是供应商资质不全。风险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必须留存供应商全套资质,定期更新。重点领域:中药饮片、化妆品等。

七是储存、运输条件不符。风险点: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储存、运输。重点领域:网上销售胰岛素等需要冷藏的药品,应使用具备冷链运输能力的物流服务。


二、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一是规范经营行为。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定期检查商品效期、标签及储存运输条件;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特殊药品实名登记并限量;药食同源产品明确分类,避免混淆宣传。

二是加强员工培训。定期开展法规培训,熟悉“打假”特点;规范销售用语,严禁口头承诺疗效或夸大宣传;强化流程意识,销售时提供完整小票。

三是有效应对索赔。遇投诉先核实证据(调监控、查批次),杜绝“一赔了之”;对确属违规的情况主动整改;对恶意打假行为,留存证据并寻求法律支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


广大药店经营者若遇到购买超出合理消费药品数量,刻意引导店员对商品功效、效果进行描述,利用隐藏的录音录像设备记录购买全过程的消费者,请提高警惕,售卖全程保持冷静和专业,对于明显异常的购买行为,有权拒绝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