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营业执照之后,还要做哪些事儿?有些老板认为,拿到营业执照以后,就算注册好了。其实不是,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办理印章刻制,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办理税务、医保、公积金缴存、职工参保登记。企业可在申请“企业开办一件事”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窗通”平台或“营商环境云地图”APP同步填写相关信息,营业执照审批下发的同时,平台自动将企业填写的相关登记信息推送至各部门。
拿到营业执照仅仅代表这个公司成立了,如果想正式开业,并且达到合规经营,还有其他要做的事情。
一、办理特定行业经营许可
领取营业执照就相当于拿到了进入市场的“身份证”,但要想进入特定行业和领域,还需要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
(一)一般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就可以自主选择申请开展经营活动的项目。
(二)许可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取得许可证后才能开展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又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
“前置审批”是先办许可证,再办营业执照,可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17号);
“后置审批”是先办营业执照,再办许可证,常见的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即证照齐全才可以开展经营活动。
二、按期实缴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三、依法办理相关登记
(一)变更登记。经营主体发生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股东(投资人)等变更事项,务必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可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点击“企业变更服务专区”可实现“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营业执照执照办理后,相关信息(比如印章刻制预约信息、税务信息、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银行账号信息变更预约等)将自动同步推送给相关部门。
(二)迁移登记。经营主体因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等发生变化,不在同一辖区登记机关,应当向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或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申请迁移变更登记。可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点击“企业迁移一件事”同步办理迁移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三)歇业备案。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经营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可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点击“歇业一件事”即可办理歇业登记相关手续。
(四)注销登记。经营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可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点击“企业注销服务专区”可实现“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申请人可以在该系统进行债权人公告,海关、公积金、银行账户注销预约,还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税费缴纳情况,并提示存在税务欠费欠税的应于注销登记前办理完毕。
四、企业信息公示
(一)年度报告。经营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歇业的经营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向社会公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