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圆满完成
2019年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
为及时发现化妆品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对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违规使用限用物质的打击力度,持续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化妆品监督抽验及安全风险监测抽验工作任务的通知》(川药监发〔2019〕36号)要求,并结合《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达州市2019年度药品化妆品抽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监发〔2019〕20号)的有关精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有关人员于5月13日-5月24奔赴开江县、大竹县开展了2019年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及针对性抽样工作。
此次抽样是在监督检查了化妆品经营小商店、化妆品经营连锁店、超市、婴幼儿用品店及美容院等36家单位的基础上开展的,得到开江县和大竹县市场监管局的积极支持与配合。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范围、柜台产品外观、包装情况、使用说明书、库房的仓储养护条件、购进票据,产品有效期限等方面,现场没有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根据现场情况对22家经营单位的“宣称美白/祛斑驻留类产品、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驻留产品、宣称婴幼儿使用类、各种化妆品(不限制类别)”4个品类进行针对性抽样39批次,所采样品已寄送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此次行动,对促进我市化妆品流通环节的进一步规范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