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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开放许可工作指南
时间:2024-12-25 12:5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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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专利开放许可?

  专利开放许可是指权利人在获得专利权后自愿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开放许可声明,明确许可使用费,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在专利开放许可期内,任何人可以按照该专利开放许可的条件实施专利技术成果。

  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有何优势?

  一是促进专利许可信息的对接。许可信息的公开发布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搭建信息沟通的桥梁,有利于供需双方对接。

  二是提升专利许可的谈判效率。供需双方可以通过简便的方式来达成许可,免去复杂的谈判环节,降低许可的成本。

  三是降低专利许可的交易风险。开放许可制度建立许可信息披露和纠纷调解机制,被许可人能够事先全面了解许可的条件等相关情况。

  三、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试点项目范围

  (一)筛选专利类型:

  1.有市场化前景;

  2.应用广泛;

  3.实用性较强;

  4.适用于多地实施且不在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的专利技术;

  5.许可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一年,且全体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

  6.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

  (二)不得申请专利开放许可情形:

  1.专利权处于独占或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的;

  2.因专利权归属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而中止的;

  3.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的;

  4.专利权被质押,未经质押权人许可的;

  5.其它不符合专利开放许可法定条件的。

四、专利开放许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