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达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达市府发〔2022〕38号)要求,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诚邀具有资质并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我们联系领取比选文件,参加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预警、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建设服务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人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预警、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建设
三、项目价格及服务期限
服务项目控价15万元,服务周期1年
四、服务内容
(一)资源摸底与数据库建设
1、企业IP档案库
(1)开展“出口企业知识产权体检”专项调查;
(2)建立“重点外贸企业名录。
2、编制产业风险图谱
(1)绘制“达州产业技术-法律风险矩阵”,包含:技术领域、高风险国家、维权难点。
(二)基础能力培育
1、建立涉外案例数据库(2023-2025年度典型涉外知识产权案例);
2、编制使用手册,不限于以下方面:
①《海外参展IP应急指南》(含德国汉诺威工业展等常见展会维权要点);
②《跨境电商平台投诉操作手册》(附亚马逊、阿里国际站投诉模板)。
(三)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
建立并健全关于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管理制度与流程,维护达州市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进程中的知识产权权益,提高达州市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结合达州市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机制。
(四)特色基础工作
1.农产品地标保护
①完成达州特色地标产品海外商标检索;
②初拟《地理标志产品出口包装规范》。
2.开展增值化服务
①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综合评估,为企业量身定制风险应对预案;
②针对出海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共性问题,发布实务指南、建立维权需求企业库和海外法律法规库等,为企业提供便捷的知识产权查询和维权指导服务;
③举办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提升班、组织召开知识产权跨境合作与海外维权座谈会等,加大对全市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
五、参加本次比选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需要递交的比选资料
1.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比选文件目录;
3.服务机构情况简介;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
6.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服务业绩(与比选项目服务需求相类似的项目。只需提供项目列表,包括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金额,不需提供合同,同时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
7.拟参与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比选项目的管理流程、项目团队人员的配置方案、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资格证书和类似业绩及经验等相关材料;
8.项目报价书。
比选资料为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装订成册一式贰份盖章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参选人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日期。于2025年4月18日17:00时前(法定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除外)递交至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科(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11号416室),逾期不再收取。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27日前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开标。开标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俊辉
联系电话:18282253231
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
附件: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预警、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建设服务比选评分标准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预警、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建设比选评分标准
按照《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预警、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建设采购比选邀请公告》,制定该评分标准。
一、比选小组
(一)本项目的比选小组由达州市市监局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科、法规科、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对评比流程和评比结果现场监督。
(二)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比选意见承担责任;比选小组成员应对整个比选工作保密。
二、评比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价格标、技术标两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
三、评分标准
(一)价格分(满分20分)
以进入比选程序、满足比选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参选人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其他参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选人报价)*20分*100%
(二)技术分(满分8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服务团队资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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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参选人服务机构成立年限 | 3 | 3—5年:得3分;1—3年:得2分;1年以下得1分; |
1—2 | 团队执业经验 | 7 | 参选人团队专业人员数量、专业等级及获奖情况,满分7分 |
1—3 | 是否提供类似项目服务 | 10 | 1.服务过发达城市相关项目且取得显著成效,满分5分; 2.有服务过上市公司相关项目,满分5分; |
2 | 服务质量因素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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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项目服务方案 | 10 | 对参选人服务内容专业性、针对性、创新性进行评审,满分10分 |
2—2 | 服务方式 | 15 | 服务质量、服务方式、任务完成时间及效率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满分15分 |
2—3 | 项目产出数量和质量 | 20 | 项目实施情况(实施度、实施数量及实施质量),满分20分 |
2—4 | 增值服务 | 15 | 项目后续服务及业务延伸,创新性工作开展及未来工作谋划,满分15分 |
四、确定中选人
中选候选人中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选人。
(一)采购人确定中选单位后,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中选单位在接到比选人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与采购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
(二)对未中选者,采购人不对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