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关于印发《达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5 年版)》和《达州市 2025 年度市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达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附件1)和《达州市2025年度市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附件2) 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抽查工作组织领 导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抽查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达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的通知》相关要求 ,进一步规范具体清单事项的抽查方式、程序、行为,压实管理责任,加强对本系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制定抽查方案时,应及时剔除本年度已抽查过的监管对象,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二、全面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已经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部门,在制定抽查方案时,要按照本单位分级分类结果或四川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设置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的抽取比例;没有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部门,在制定抽查方案时,要结合四川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设置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的抽取比例,全面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三、严格抽查任务工作时限
为避免年底突击完成检查任务,造成监管力量不足和监管质量下降等情况,各事项牵头部门应于6月前完成检查对象抽取,并及时组织开展检查,于11月25日前完成年度抽查任务,有特殊情况的抽查任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相关部门在每次检查任务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通过省级平台完成检查结果的录 入和公示。联席会议将按照工作细则和考评办法,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抽查计划落实情况,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 张誉钟
联系电话:3091184
附件1.达州市2025年度市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pdf
达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代章)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