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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医疗机构接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现场检查
时间:2019-10-09 00:00:00 来源:特殊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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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达州市市场监管局为期两年多的帮扶指导,我市医疗机构创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工作迎来收获季。近期,国家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派专家队两组共7人,分别对达州市中心医院、宣汉县人民医院,大竹县人民医院、达川区人民医院创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情况进行了资格认定现场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专家组一行对达州市中心医院、宣汉县人民医院,大竹县人民医院、达川区人民医院创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情况给予了恰当评价,充分肯定了各医疗机构的整体建设工作,对做得不足的地方提出了改进意见。各医疗机构在此次现场审查的基础上,有望通过国家药监局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的专家会审和认定,成为我市首批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填补此项目的空白,加强我市药物临床试验研发能力,保障我市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两年来,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务实而有效的举措。一是组织培训学习。通过广泛宣传,全市各医疗机构积极申报,市局组织各医疗机构相关专业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总局举办的培训学习,对《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参训人员对此项工作有了较为专业的认知并取得了GCP培训证书。二是邀请专家指导。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双向方式,组织医护人员到做得好的医疗机构去取经、观摩,同时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到各医院实地指导,帮助医院很好地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三是指导持续建设。引领各医疗机构认识创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重大意义,促使各机构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组建专门的工作组,设置完整的职能部门,配备齐全的设施设备,各医院上下一心、团结协作,各部门任务明晰、目标明确,有序推进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专家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