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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展销会相关提示
时间:2025-01-26 10:17:26 来源:食品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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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了提振消费信心,各地频繁举办食品展销会。为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精神,规范展销会的举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就各方需注意事项作如下提示:

一、食品展销会举办者要求。1.在举办展销会前依法报告。举办者在举办前三个工作日内向举办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举办时间、举办地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管理措施。2.加强入场食品经营者管理。依法查验并留存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并建立台账备查;与入场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义务和责任。3.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开展经营环境、经营条件巡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散装食品三防设施、标签标识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发现入场食品经营者存在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4.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确保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鲜活产品与其他食品、代加工食品与无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分区存放、销售,防止交叉污染。5.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专人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6.督促入场食品经营者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入场经营者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用气、用电、用水,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燃气用具。

二、参展食品经营者要求。1.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方便消费者监督和监管部门查验2.配备与所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应三防设施、温度控制的设备,确保食品安全。3.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索取并留存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货票据等,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责任可倒查。不采购、不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4.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遵循食品包装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分类分区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在加工食品时,要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特别是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

三、食品消费注意事项。1.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在展销会上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展位。2.查看食品标识标签。选购散装食品时,查看产品容器或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3. 查看食品感官性状。留意食品包装是否完整、外观是否霉变、气味是否正常,避免购买到变质或疑似变质的食品。4.注意三防设施。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是否在固定容器里加盖销售。5.保留购物记录。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主动向经营者索要购货凭证并妥善保存,正确贮存食品。以便在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有效维权。如存在消费纠纷或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并提供详细的问题描述,以便监管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