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达州市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切实做好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综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限 |
1 |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 | 25 |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达市府发〔2022〕38号)文件要求,对照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目标,协助完成创建指标。 |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半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考核。 |
2 | 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分析 | 20 | 深挖达州市重点产业潜力,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分析项目1个,推动产业布局,促进知识产权强链增效。 |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半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考核。 |
3 | 关键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分析 | 20 | 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分析项目1个,进一步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的转化和运用。 |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半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考核。 |
4 | 专利高价值育成中心建设 | 20 | 围绕达州市产业布局,提升高价值专利创新创造能力,建成3家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 |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半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考核。 |
5 | 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预警、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建设 | 15 | 构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大格局,推动建设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体系。 |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半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考核。 |
6 | 知识产权托管及信用分级分类 | 15 | 开展对企业的托管服务,提供基于商标权、专利权和版权的托管。开展达州市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半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考核。 |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能力、项目团队;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经营异常、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参与比选机构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2.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等资格审查材料;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报价资料(单一报价,不接受多个报价和区间报价);
5.工作方案,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过程、成果形式、保障措施等;
6.业绩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审方法
此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在满足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对合作单位资质证件、合作方案、技术指标、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选。
四、申请材料的递交和比选方式
(一)申请文件。包括:参加比选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培训资质材料、合作方案(所有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二)评选方式。评选小组对合作单位进行资格性及复核性审查,综合评估单位资质、合作方案、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内容,择优确定中选人。
(三)比选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00前,将评审标准要求的相应文件密封装订完好,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材料和承诺函(附件)单独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交至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16办公室(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11号)。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联系人:张俊辉。联系电话:0818-309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