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贯之八
四川省地方标准《企业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规范》(DB51/T 3200—2024)解读
10月8日,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企业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11月8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规范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的地方标准,明确了更新改造活动前期准备、过程实施和效果验收等具体流程,细化了各部分流程的工作内容、执行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了更新改造的对象筛选和技术路线。
一、制定背景
四川是我国为数不多拥有全部41个工业大类、31个制造业大类的省份,在全国产业发展版图中占据重要地位。当前全省工业产业发展态势迅猛,进入“换挡”的关键阶段,每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投资规模超2500亿元。但节能监察发现,我省工业企业仍然存在较多低效落后重点用能设备,部分重点行业能效仍然集中在基准水平甚至以下。建立完善我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标准体系,加快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核心的设备更新,刻不容缓。
二、重要作用
本次《规范》的发布,将为企业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新构建了统一的市场规则,为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挥了“保基本”“兜底线”的重要作用,是改善我省工业“全而不优”突出问题,缩小与发达省份工业实力差距,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
三、主要内容
《规范》明确以工业领域重点用能设备为更新改造对象,以提升设备能效水平为更新改造目标,根据企业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环保水平、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等不同情况,提出“应进行更新改造”“宜进行更新改造”“可进行更新改造”3个层次更新改造要求。
一是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类、超期服役老旧类、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类用能设备“应进行更新改造”;
二是达不到准入水平、达到准入水平但未达到节能水平的重点用能设备“宜进行更新改造”;
三是达到节能水平但未达到先进水平,且经测算更新改造后有显著节能效益的重点用能设备“可进行更新改造”。
同时,《规范》提出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可供选择的技术路线,与四川正在建设的线下“一中心”(即四川省绿色制造技术装备研发推广中心)和线上“一平台”(即绿色制造技术装备供需对接公共服务平台)相辅相成、有机统一,通过实施一批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实现绿色技术装备供需对接常态化,稳步推进我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