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4年市级知识产权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达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达州东部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为充分发挥市级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纲要(2021-2035年)》,推动国家、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地见效,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达市财规〔2021〕1号)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方式:项目可通过四川省(达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申报服务”页面采取线上填表方式进行专项资金申报。
2.线下申报方式:项目可通过纸质材料和扫描成PDF电子文档申报,各类项目申报对应的具体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原则,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达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达州东部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各区县局)和财政局申报。由各区县局、财政局初审合格后,向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各区县局、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风险提示和指导,并同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三)申报时间。申报主体按照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一式三份,于2024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各区县局盖章后,于2024年11月27日前统一报市市场监管局,逾期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申报要求
各区县局要严格按照《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24年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项目审核推荐关,切实推荐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优质项目予以申报。要严格控制推荐申报项目数量,确保推荐申报项目质量,对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
三、申报主体
在达州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达市财规〔2021〕1号)和本通知精神,报送达州市知识产权资助资金项目相关资料(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形成报送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分为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提交,每个申报项目一个文件夹。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巴渠东路111号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张俊辉、邵 佳 3091190、3091168
电子邮箱:36570625@qq.com
联系人:市财政局 宋方川、向玺道 2675023、2675650
附件:1.2024年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pdf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达州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