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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违规挂证,护航民生安全
时间:2024-10-18 10:09:59 来源:开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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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不仅破坏国家认证资格的严肃性,也严重扰乱药品流通的行业风气。同时,由于“挂证”的药师多数没有实际在岗履职,无法提供应有的药学服务,致使公众无法获得正确的用药指导,从而为公众安全用药埋下了风险隐患。为有效整治执业药师违规挂证、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以及在达州市2024年第一期“阳光问廉”曝光问题整改过程发现的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行业现象,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重拳出击,着力护航群众用药安全。

一、高度重视,紧绷责任“安全弦”

一是强化统筹推动。联合多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凝聚多方合力共同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强化会商研判。建立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卫健、编办等相关部门联合召开药品安全风险会商会,共享监管数据和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全县药品流通领域违规“挂证”风险隐患和问题线索,增强执业药师违规“挂证”线索排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三是强化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核查工作,同时,将“阳光问廉”曝光问题整改工作与执业药师违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二、创新机制,纵深排查“大起底”

一是建立信息比对机制。为切实摸清全县公职执业药师违规“挂证”底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将摸排起底的218名执业药师注册名单与编办、卫健局提供的国家公职人员名单进行逐一比对,精准定位公职执业药师违规“挂证”人员。经比对,发现国家公职人员38人,从而实现从个案到类案的拓展,推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二是落实行纪衔接制度。加强行纪衔接贯通协同,突出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高效顺畅衔接,县市监局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公职执业药师违规“挂证”情况清单,将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后移送的违规聘用国家公职人员“挂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名单及时下发各市监所,开展后续监管,有效形成工作闭环。三是纵深推进整治行动。县市监局强化日常巡查,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38名违规“挂证”公职执业药师及时上报市局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对药品经营企业责令整改后仍发现存在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违规挂证、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80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64家次,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23件。

三、结果运用,织密民生“防护网”

一是关口前移,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指导企业落实执业药师配备及管理要求,强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在聘任执业药师时严格进行身份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聘任。建立完善监管台账并适时更新,及时跟踪了解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对执业药师注册、注销、配备情况实施动态监管。二是多措并举,全面深化以案促改。充分利用“三书两函”工作机制,对公职执业药师违规挂证的39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并向违规挂证的公职执业药师所在22家工作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通过普法培训、案例分析、约谈警示等措施提高相关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的合规意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三是宣传引导,积极推动社会共治。鼓励、支持、引导从业人员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提高执业药师从业积极性,逐步提高执业药师配备比例,从源头解决执业药师短缺现象。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提升公众对执业药师在保障用药安全、提升质量管理方面的认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群众身边无小事,药品安全重于天”。下一步,开江县市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加强执业药师违规挂证监管工作,切实筑牢公众用药安全屏障,为促进全县药品经营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