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行政审批部门: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发〔2020〕73号)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四川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事项清单(2024年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2月2日发布的《四川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事项清单(2022年版)》同时作废。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一、加强电子营业执照宣传。要充分利用网上指导、窗口受理、执照发放等环节,主动宣传电子营业执照办事便利性,加强企业了解程度,并通过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相关政策、下载使用流程和应用场景,积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应用,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知晓率。
二、加强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鼓励指导新设企业、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等APP下载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推动纸质版和电子版营业执照同步发放。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在办理变更、注销、年报、食品相关许可、档案查询等业务时,下载电子营业执照自主办理相关业务,提升企业对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率。
三、积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积极推动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在公章刻制、税务登记、银行开户、政务服务、部门行政许可、年度报告报送和自主公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网上亮照等场景应用率,切实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
附件: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docx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