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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关于采购2023年度达州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检查评价合作服务的比选公告
时间:2023-10-17 11:10: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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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达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将对2023年度达州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开展检查评价,现就合作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达州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检查评价服务。

(二)比选内容

合作开展2023年度达州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抽样,组织专家评价、提供评价记录、结论、配合企业(协会)整改等服务。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项目预算

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五万元。

四、项目技术要求

(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按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在“国家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合作抽取我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现行有效的29项标准及1项团体标准;

(二)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对企业产品标准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标委办服务〔2016〕139号)相关要求,对抽取的30项标准合作进行检查评价,并将“标准反映产品质量特性情况”、“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可验证、可操作情况”纳入评价范围;

(三)根据检查评价情况,以达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名义合作出具每项抽样标准提供检查评价报告;

(四)本次合作开展的检查评价服务工作须于2023年11月2日前完成。

五、供应商资格及比选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含标准化服务相关项目。小微企业声明函请附声明函并提供相应依据;

(二)供应商单位情况介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项目报价函、项目实施方案;

(三)与标准检查评价相关的工作业绩文件或证明材料;

(四)负责本项目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学位及职称证明、团队成员学位证明;

(五)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材料装订要求

(一)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材料须用A4纸打印,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材料1份,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密封后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中标原则

    综合评价得分最高者中标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将比选材料密封后,于2023年10月23日17:00前送至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综合科(410室),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材料将被拒绝。

九、比选时间与地点

比选时间:待定,比选地点: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均在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dzzjzx.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18-5325000

监督电话:0818-3091202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11号

 

 

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