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各检验机构、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
为改善营商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切实方便企业办事。依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要求,规范我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行为,加强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实行特种设备施工网上告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理告知起始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为试运行阶段,施工单位可以在市市场监管局311室特监科告知窗口办理告知,也可在网上办理告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网上告知,告知窗口不再受理告知业务,网上办理告知流程详见附件。
二、网上办理告知注意事项
(一)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告知书内容应完整、准确。告知书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施工单位要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对经市场监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的告知单施工单位伪造、涂改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在“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获取辖区内开工告知信息后要及时纳入监管。
(三)切实做好监督检验工作。
各检验机构在收到告知信息后要积极主动与施工单位联系,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工作。
附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网上注册办理流程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