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典型案例(第三批)
今年以来,达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食品安全领域,依法查办一批食品中非法添加案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大竹县朱某某等涉嫌食品添加药品案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朱某某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德国小钢炮”“虫草伟哥”等20个品规的食品经监督抽检含有药物成份西地那非。对当事人涉嫌犯罪行为,该局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二:开江县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公司进行监督抽检,发现其生产的素食牛板筋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通川区某加工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加工坊进行检查中,现场发现生产卤制豆干正在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焦糖色,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该局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万源市某蛋糕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案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蛋糕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操作台上有已开封使用且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膨松剂。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过期食品添加剂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达川区某饭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饭店进行监督抽检,发现其销售的白酒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甜蜜素,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宣汉县某超市经营食品农药残留超限量案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超市进行监督抽检,发现其销售的生姜农药噻虫嗪超限量,不符合GB 2763-2021标准。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