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动态>市监动态
达州市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典型案例(第三批)
时间:2023-11-29 14:46:21 来源:综合执法科
【字体:
打印

达州市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典型案例(第三批)

 

今年以来达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食品安全领域,依法查办一批食品中非法添加案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大竹县朱某某等涉嫌食品添加药品案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朱某某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德国小钢炮”“虫草伟哥”等20个品规的食品经监督抽检含有药物成份西地那非对当事人涉嫌犯罪行为,该局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二:开江县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公司进行监督抽检,发现其生产的素食牛板筋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通川区某加工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加工坊进行检查中,现场发现生产卤制豆干正在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焦糖色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该局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万源市某蛋糕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案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蛋糕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操作台上有已开封使用且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膨松剂。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过期食品添加剂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达川区饭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饭店进行监督抽检,发现其销售的白酒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甜蜜素,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宣汉县超市经营食品农药残留超限量案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超市进行监督抽检,发现其销售的生姜农药噻虫嗪超限量,不符合GB 2763-2021标准。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