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贵办关于《关于相关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核实整改的通知》转办处理笺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賡即组织渠县县委、县政府召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督查问题整改督导会,指导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的要求,对照清单,逐一核实,逐一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渠县重点支持轻纺服饰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渠府办〔2021〕22号)
文件整改方式:修订后继续执行。
修订内容:1.删除第五条的第(五)点:“鼓励渠县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订制、采购工装、校服、医用床(被)单等,在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地企业产品”。
2.删除第九条的第(四)点:“渠县恒基工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3000万元的轻纺服饰专项资金池,支持轻纺服饰产业发展”。
修订后的文件名称:渠县重点支持轻纺服饰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渠府办〔2022〕66 号)(附件1)
二、《渠县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渠府发〔2020〕14号)
文件整改方式:修订后继续执行。
修订内容:1.删除第六章第十三条:对政府拥有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新建、扩建、改建或购置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本地民营企业产品;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工业品进项目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31%以上专门面向本地民营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政府采购的民营企业可以保函代替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鼓励支持非政府性投资项目采购使用本地民营企业产品,凡采购使用本地民营企业产品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实际采购金额3%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修改第十三章第四十一条:本政策自2022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之前出台的渠县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办法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
修订后的文件名称:渠县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办法(试行)(渠府发〔2022〕10 号)(附件2)
三、2021年渠县重点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渠委办函〔2021〕21号)
文件修订方式:停止执行,立即废止。
文件废止依据: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废止《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渠县重点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渠委办函〔2022〕31号)(附件3)
四、县賨瑞文旅公司关于渠城东区六期QCD2020A03宗地(城镇住宅用地)招商公告
招商公告修订方式:停止执行,立即废止。
招商公告废止依据:《渠县賨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渠城东区六期QCD2020A03地块招商公告违反公平竞争的整改情况说明》(渠賨瑞函〔2022〕6号)(附件4)
关于渠县賨瑞文旅公司经济性质的补充说明:经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渠县賨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25日,出资人:渠县汇兴产投实业有限公司(渠县财政局独资),出资比例100%,经营范围含有:土地整治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
賨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情况:奉光成(2017.8—2019.9 县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10—2021.4 县旅游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賨人谷管理处支部书记、主任;2021.6—至今 任县賨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此报告
附件1:渠县重点支持轻纺服饰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渠府办〔2022〕66 号)
附件2:《渠县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渠府发〔2022〕10 号)
附件3:《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废止〈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渠县重点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渠委办函〔2022〕31号)
附件4:《渠县賨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渠城东区六期QCD2020A03地块招商公告违反公平竞争的整改情况说明》(渠賨瑞函〔2022〕6号)
达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