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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告诫函
时间:2022-01-25 09:34:27 来源:价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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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行业经营者:

2022年春节将至,为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达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向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要自觉维护节日期间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在各种促销活动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二、各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无理由大幅提高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价格,应自觉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

三、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在期间不得以低价招揽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有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各服务行业(包括洗车、快递、保洁、停车、家政等)应加强价格自律,严禁擅自加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及采取减少服务内容、缩短服务时间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

五、出租车、网约车、线路车、长途客运车等经营者不得利用节时间乱涨价、乱收费。

针对上述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罚,纳入失信名单,并以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希望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