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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11-17 15:58:38 来源:知识产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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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达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达市财教〔2013〕65号)规定,为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拟对知识产权(专利)运用实施项目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达州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2020年111日至2021年10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020年111日至2021年1031日期间立项(专利)项目转化、运用、实施的项目。

二、资助标准

(一)授权发明专利按获得专利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

(二)根据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的知识产权(专利)运用实施项目,依据2021年市级财政经费安排情况予以资金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达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达市财教〔2013〕65号)和本通知的要求,填报《达州市知识产权(专利)运用与保护资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形成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储存光盘或U盘中提交,每个申报项目一个文件夹,按照“申报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格式命名,申报书为word文档格式。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装订成册的《达州市知识产权(专利)运用与保护资助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相应的电子文档随纸质资料同时报送。

(二)报送时间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11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后,统一报送达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丽、杨海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巴渠东路111号

电话:13551923315   13778324555

电子邮箱:496905937@qq.com

附件:达州市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新).doc

                               达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