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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蝶恋花美白祛斑冻干粉”的化妆品的通告》的通知
时间:2021-08-31 14:51:52 来源:药化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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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市局相关科室(单位):

   现将《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蝶恋花美白祛斑冻干粉”的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60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加大对经营企业检查力度,发现销售通告涉及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联系人:药化流通科 陈洁   联系电话:0818—3299088

 

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蝶恋花美白祛斑冻干粉”的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60号)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