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进八庙镇集市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路边有一摊贩销售藏红花喷剂等消毒产品,产品上标注有卫生许可证号为赣卫消证字号,广告布上却写着“强力透骨 透骨祛风 3-5分钟有效 适用范围:关节疼痛 骨质增生 紧追疼痛”等内容。执法人员随机对当事人陈某某进行了调查。
经查,当事人通过微信在某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这批消毒产品后,自己根据产品特点想出上述广告词,并找到广告公司制作成广告海报和宣传单,于事发当时早上到八庙镇集市上进行宣传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陈某某的宣传销售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我局立即开展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