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达州市中心城区民生实事和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中心城区集中整治事项>的通知》(达市整治办〔2020〕3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以及达川区、通川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主城区校园周边游摊小贩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进行了研究。针对当前学校放假、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停业的实际,根据前期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形成如下报告。
一、主城区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情况
目前,主城区共有各类学校261所(含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院和高等院校),校园周边共有取得经营资格的食品经营者564家(包括小副食品店和小餐饮店)。其中:通川区主城区学校128所,周边食品经营者244家;达川区主城区学校115所,周边食品经营者260家;高新区主城区学校18所,周边食品经营者60家。在学校开学期间,校园周边还会存在一定数量的未取得经营资格的游摊小贩。
二、校园周边游摊小贩食品安全、卫生状况
校园周边游摊小贩主要集中在中小学校校门口和学生上学、放学必经路口等地方,出现时间主要集中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校园周边游摊小贩不仅影响市容和“四城同创”工作,而且其食品安全、卫生状况也存在一些隐患。
(一)无档案,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不明。按照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提交身份证、住所、联系方式、健康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主动进行登记”、第二款“登记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向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并将登记信息告知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规定,应当建立食品摊贩经营者档案。由于游摊小贩流动性、间歇性极强,经营者也没有自觉登记的意识,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困难大,存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不明的隐患。
(二)易经营,原辅材料质量把关不严。食品摊贩特别是游摊小贩,经营条件极为简单,往往是一个人、一个推车或背篓、一个气灶即可就地经营,食品安全、卫生受经营条件和环境影响较大。经营者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卫生意识不强,对所使用的原辅材料进货质量把关不严甚至没有把关,容易发生由原辅材料不合格引发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
(三)重色味,食品营养成分失衡不足。游摊小贩食品主要消费者是中小学生。这个群体食品安全意识、营养意识不强,鉴别能力差。食品摊贩为了吸引消费者,售卖的食品品种大多是油炸类、麻辣类、烧烤类和甜食类,使用了大量辣椒、甜味剂和味精等,超量或超范围甚至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加重食品色、香、味,一定程度上会破坏食品营养成分,导致营养成分不足或者营养均衡,长期食用不利于身体健康。
三、存在的原因和监管难点
市城管执法局针对学校周边游摊小贩采取了定岗值守、车步结合等措施,结合“四城同创”工作,加大了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游摊小贩在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现象屡禁不止,时有反弹。
(一)经营者客观上有经营的生存需要。游摊小贩大多属于无固定职业者,有的甚至属于家庭困难,低成本、低门槛的食品摊贩经营是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一些办理了登记卡的食品摊贩,为增加收入,也会加入到游摊小贩行列中。
(二)有一定的消费需求。游摊小贩食品的主要消费者是中小学生,安全和营养意识不强,对低质量食品鉴别能力差,只注重食品的口味。加之食品摊贩的食品价格一般定位在1-5元人民币,适合现在学生群体消费能力。因此,游摊小贩在校园周边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
(三)流动性强不利于监管。由于校园周边游摊小贩具有流动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无法长期有效的对其监管。当执法人员发现其违规经营对其查处时,由于其流动性导致行政处罚难以落实,没有达到教育、整顿和震摄的目的。同时,鉴于游摊小贩实际生存状况,主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通过文明执法、柔性执法方式,多劝少扣,避免激化矛盾。这也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其继续违法违规经营的心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游摊小贩的存在有一定客观性。但是,食品摊贩的经营及其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应加强有效管理。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和通川区、达川区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将明确职责、分工负责,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疏堵结合、治标治本,广泛征求整治“金点子”,加强游摊小贩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一)规范合法经营。一是科学合理规划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街道办事处要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鼓励食品摊贩进入区域经营。二是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街道办事处要主动办理食品摊贩登记,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情况,并将登记信息及时告知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部门。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大活动,开展校外墙报、进校园、上课堂等方式,通过校园广播、黑板报、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辨别方法等,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真伪食品辨别能力,引导学生到有资质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消费。二是开展培训教育。组织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免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从业素质,提高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严查游摊小贩。城管执法部门要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合理把握取证食品摊贩和无证游摊小贩执法处罚尺度,紧盯重点学校、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采取建立校门举报岗、及时劝离、暂扣工具等方式,禁止游摊小贩在校园周边的经营活动。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在规定区域经营的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抽样检验,及时公布监管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对有不良记录的食品摊贩加大检查频次。三是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加强日常巡查,指导食品摊贩履行责任,报告违法行为并协助处理。
(四)形成共治机制。建立学校、社会、职能部门“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监管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学校日常监管机制。成立校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第一责任人,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校园内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义务监督(举报)岗,聘请学生家长、社区居民担任义务监督(举报)员,实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全天候监督。三是建立职能部门协作监管机制。根据《达州市学校校园周边摊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精神,加强市场监管、教育、城管执法、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检查和巡查,加大执法力度,互通执法信息,协同开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从源头上杜绝游摊小贩和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周边市场。四是建立片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主城区学校分布及管理人员情况,划分多个片区。每个片区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所属片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追究片区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工作责任。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